各相关单位:
近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布置开展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各高校在2026年11月20日前通过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送、审核数据,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我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现工作布置如下:
1、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表来完成填报工作。本科生院负责所有本科生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所有研究生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培训中心负责所有成教和网络教育学生情况,人事处负责所有教职工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以上四个部门应成立统计工作小组,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做好统计填报专项工作。
2、统筹推进,协调配合。11月1日前人事处提供我校教职工和专任教师的编号、姓名、单位等名单给组织部、校团委、统战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国际合作部等单位的统计员;人事处协同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确定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外籍教师名单并提供给本科生院、研究生院。11月2日前组织部、校团委、统战部提供教职工其他情况表中的教职工的党员、团员和民主党派数据给人事处;组织部、校团委、统战部提供在校生中其他情况表中学生的党员、团员和民主党派数据给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供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给人事处;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提供高等教育学校教师授课分类情况表中的专任教师、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外籍教师的授课数据给人事处。鉴于本科状态数据库在构建过程中需引用“教基5374”与“教基5377”两表的数据,特恳请后勤保障部、图书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的数据与本科状态数据库的统计口径保持高度一致,以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注意事项。统计数据的调查,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本年度数据和上年度数据对比,变化幅度超过15%的,需要先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盖章;其他原因多于20人的数据需提供说明;有部分指标是新增指标,可能系统中没有记录,请负责单位组织采集数据;教师授课数据应统计全面,不要漏掉实际上课但未录入排课系统的教师上课数据;对外开展培训情况应以实际经费到账为准,经费未到账但已经开展了培训的本年度不上报,可以记录下来下一年度上报,该项数据主要是考察学校对社会的贡献度,对本地区的服务能力。
4、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提交电子数据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联系人:夏欣,电话:67868574,邮箱xinxin711@ccnu.edu.cn
学校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群:318447169
交表地点:满江红大楼511办公室
信息化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