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全面总结和推广我校转型经验,激发师生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数字化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 “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优秀案例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均可参加评选,评选8个。
(二)评选条件
1. 工作机制完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小组,职责明确;定期研究部署并高质量完成学校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相关任务。制定清晰可行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数据管理、系统运维等内部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与标准。积极参与学校跨部门协同,推动业务流程优化与数据共享。配备职责明确、能力匹配的信息化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数字素养培训,全面提升全员信息化应用水平。
2. 数据治理规范。严格执行学校数据标准与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积极参与“一数一源”治理工作,推动数据源头采集、动态更新、共享共用。积极参与“一张表”和“数据驾驶舱”建设,有效利用校级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支撑科学决策和服务优化。截至申报时,单位核心业务数据汇聚率不低于 90%,共享率不低于 80%,质量合格率不低于 95%。
3. 应用效果显著。围绕单位核心业务和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化技术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深度融合。在教育教学方面,推动数字课程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平台应用、教学模式改革等,助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在科研创新方面,运用科研协同创新平台与数据管理平台等,促进资源共享,提升科研效率与创新能力;在管理服务方面,实现主要业务线上化、平台化、智能化;积极参与“一网通办”建设,高频服务事项上线率高、流程简洁;通过系统对接或流程再造,减少师生重复填报、跨系统操作,师生整体满意度高。
4. 安全保障到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安全岗位设置合理有效。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年审,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数据泄露、丢失、篡改等安全风险。近五年内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因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二、重视“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奖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册的中层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1.工作业绩好。认真传达并落实学校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有效指导本单位数字化转型实践,积极提升本单位人员信息素养。扎实推进数据治理与应用,主动促进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在数据整合与分析应用方面成效显著,为管理决策与教学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2.团结协作好。具备良好的对内对外协作能力,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在数字化转型工作团队中发挥突出带动作用。
3.信息安全好。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管理,能及时有效处置安全事件,积极配合网络安全年审。所在单位信息系统或网站如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漏洞,实行“一票否决”。
三、“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册的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25名。
(二)评选条件
1. 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响应和落实《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2024-2025)》,牵头或深度参与信息化建设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在提升本单位信息化应用水平、数据治理能力或网络安全防护方面贡献显著。工作成果获师生广泛认可或上级好评。
2. 协同配合有力。主动参与跨部门、跨系统协同,推动跨部门流程优化,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支持学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认真落实数据治理与系统对接要求。
3. 创新研究活跃。积极参加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信息素养。关注教育数字化前沿动态,探索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中的融合应用。在相关领域发表论文、承担项目、取得知识产权或提出可行建议并被采纳。
四、“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遴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两个,案例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评选若干个。信息化相关案例如在2021年1月以后获校级以上表彰的自然列入优秀案例,不占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1. 转型成效显著。有效推动教育数字化与教育教学管理深度融合,在创新教学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治理效能与决策水平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2. 示范作用突出。案例具备典型性和可复制性,为其他单位提供良好借鉴,在校内乃至行业内产生积极影响。
3. 技术应用合理。合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注重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遵循学校技术架构标准,优先使用共性平台,避免重复建设
4. 持续运营良好。案例所涉系统或服务已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用户活跃度高,维护机制健全,具备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能力。
五、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优秀案例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并报送自评报告和汇报PPT;先进个人、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申报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送自评报告;
2.先进集体和优秀案例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汇报,评委结合自评报告和汇报展示进行评选;先进个人和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由评委根据自评报告直接评选;
3.评委会由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代表组成,根据评选结果提出各奖项候选名单;
4.候选名单报网信小组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正式发文表彰。
六、申报方式
1. 申报者根据附件1-4的模板撰写相应的自评报告,登陆学校“信息门户”,搜索“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案例申报”服务,按指引选择相应系列并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
2. 申报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我的待办”中查找相应申报事项,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核后,整个申报流程方为结束。
七、时间安排
1. 2025年12月1日前,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通过“信息门户—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案例申报”流程平台提交自评报告、汇报PPT;
2.2025年12月上旬召开数字化转型工作评选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25年12月中旬,审核并确定名单,学校发文表彰。
八、具体要求
1.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数字化转型先进集体与优秀案例申报工作,获奖单位将在后续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支持;
2.各单位在推荐先进个人的过程中,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择优推荐;
3.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扎实推进学校“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任务,以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赋能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4.本通知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欣 联系电话:67868366
华中师范大学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