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行动的对象为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含: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具体包括移动APP、小程序、微信企业号等。
二、具体举措
1.严格控制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统筹规划小程序、企业号等应用。原则上要按照面向对象和提供服务的类型进行有效整合。
2.自主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要求,进行等保测评和安全评估,不达标的不可上线使用。
3.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教育移动应用应予以整合、关停,避免出现“僵尸”移动应用。
4.不得选用、开发未经政府部门或学校审核、验收、报备的移动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请各单位全面梳理并掌握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情况,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移动应用程序信息表》(见附件1),于12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cnuapp@163.com。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时如实提交相应材料。后续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世生8014 邓果8564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移动应用程序信息表.doc
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