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27-67865326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     点击数:

202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将校园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校园一卡通作为毕业留念,不收回。我办将根据学工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于2023年7月1日冻结毕业生校园卡,随后按流程启动余额清退工作。7月1日后仍需使用校园卡的毕业生可以办理延期。

二、毕业生校园卡延期办理方法:

(1)线上办理:在一张表流程平台上填写《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

电脑端:进入本人信息门户→一张表流程平台→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

移动端:企业微信→工作台→推荐应用→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

线上提交《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后,请选择本人的辅导员进行审批,辅导员审批通过后,我办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在收到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完成延期审核。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持校园卡到圈存机点击“个人信息”进行更新卡片有效期写卡操作。

(2)线下办理

本人持校园卡及相关证明到校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田家炳楼负二楼工商银行旁)。

注:相关证明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继续本校读研),院系出具的延期原因证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

延期注意事项:

1、已毕业需延期使用校园卡的毕业生,校园卡仅具有消费功能,申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3年10月10日,卡余额不退,请在有效期前使用完卡内余额。

2、延期毕业但校园卡使用期限已到期,按毕业时间延期。

3、毕业生办理延期手续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7月1日启动卡片冻结。

三、毕业生校园卡余额的退款:我部门按学工部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延期申请获批除外)统一办理注销退款(含实体卡余额、虚拟卡余额、未领补助),不需个人单独办理。毕业生校园卡冻结5个工作日后,系统对毕业生校园卡进行统一注销退款。校园卡余额将在注销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本人银行卡(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中个人信息模块登记的银行卡),预计7月下旬到账。

祝各位毕业生前程似锦,生活工作事事如意!

服务咨询电话:67865326、67868644


温馨提示:

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中已有银行卡号的不用再次登记,请未登记的毕业生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完成在学校财务处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zf.ccnu.edu.cn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模块本人银行卡号的登记,本科生登记校内工行卡号,研究生登记校内中行卡号

请勿注销统一支付平台中已登记的银行卡,并保证银行卡卡状态正常。


信息化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8楼 邮编:430079